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情意目標分類及教學目標


情意教育目標可以分成五個層次(Krathwohl, Bloom & Masia, 1964),第一個層次和學生在知覺上的注意力有關,第二個層次和學生主動反應程度的高低有關,第三個層次和信念堅定程度有關,第四個層次則是橫向發展,建立一致的價值體系,第五個層次是個人思想與行為的統整與一致性有關。

一、接受或注意

接受或注意 (receiving or attending)是指學生願意去注意特定的現象或刺激(班級活動、教科書或音樂等)。從教學的觀點來看,它關心的是教師如何引起、保持和引導學生的注意力,若不能達到這個層次,任何知識或技能的教學都不可能進行。
「接受或注意」代表情感領域學習結果的最基本層次,它又可細分成下列三種層次:

1.1 覺知

覺知(awareness)只是學生的感覺器官對外來刺激起了作用,察覺到事物或現象的存在,但尚未對它賦予特別的注意。個人對於引起覺知的刺激,可能還無法用言詞加以表達。對教師而言,它是指能否引起學生的注意力(get attention)。

在覺知層次的教育目標很少單獨列舉出來,通常都已經容入較高層次的目標了,而且學生的覺知通常很含糊,說不出來,難以測量。此外,覺知和認知領域的「知識」不同,它並不關切記憶與回憶的能力。

1.2 願意接受

願意接受(willingness to receive)是指學習者願意容忍某個既定的刺激而不逃避,它是對刺激保持中立或暫時不加判斷,以便接收更多的訊息。對教師而言,它是指如何保持學生的注意力(hold attention)。

1.3 控制或選擇性的注意

在藝術鑑賞課時,教師對於作品特色的介紹有助於學生形成選擇性的注意(controlled or selected attention)。例如:音樂教師在放映影片之前,提示學生要注意背景音樂與劇情的配合,那學生就會特別去注意背景音樂。

它是指學習者依指示或主動地選擇部分刺激,而不理會其他的刺激。也就是說學習者已經使用其意志力控制其感官,並對訊息做選擇性的接收。對教師而言,它是指如何引導學生的注意力(direct attention)於特定的刺激上。

以下是注意層次較常見的教學目標,大多與學習時的專注行為有關:
  • 上課時能注意到教師的手勢 (1.1)
  • 能覺察鋼琴鍵盤位置與聲音高低的相關性 (1.1)
  • 能注意看完教師全部的示範 (1.2)
  • 能夠聽完全首曲子 (1.2)
  • 能找出兩幅相似圖片之間的差異 (1.3)
  • 聽交響樂時能夠不受其他樂器的干擾,專心聽鋼琴的旋律(1.3)

二、反應

反應(responding)是指學生主動地參與學習活動,它不只是注意到特定的現象,而且是以某種方式對它做反應。學生的反應可以再細分成三種層次:勉強反應(如及時讀完指定的材料)、願意反應(如除了指定材料外,還多讀其他材料)、樂於反應(如樂意且主動去閱讀相關材料),分別代表了不同程度的學習興趣:

2.1 勉強反應

勉強反應(acquiescence in responding)這一層次的目標主要是指學習者的「服從」或「順從」行為,它是指學習者雖然有反應,但他的反應不是自動自發的,而是被別人或法規所要求或限制的。
服從與順從並不能養成內在化與自我指導的行為,所以不能算是學校教育的理想目標,但是在學生的健康、安全、及秩序管理方面仍不能沒有了它,因為學生若不遵守某些規則可能會對自己或別人造成傷害。

2.2 願意反應

願意反應(willingness to respond)這一層次的目標應用非常廣,它強調的是「願意」一詞,而完全去除了前一層次可能出現的抗拒或屈服的要素,也就是說學習者的反應是在他做選擇之後的自發性反應。在行為目標上呈現出來的就是「能主動....」、「志願地....」、「願意去....」等字眼。
這一層次所敘述的目標許多是社會期許性很高的行為,這些行為目標一旦顯示出來,便會給學習者帶來社會的讚許,而形成自我增強。這些行為也就是一般人所期望的好學生、好公民、好父母、好子女的行為。

2.3 樂於反應

樂於反應(satisfaction in response)這一層次所強調的是反應時所伴隨的愉快、喜歡、滿意、享受等積極情緒,但這一些情緒並不一定都要公開表示出來,就學生而言,就是顯示出高昂的學習興趣,而有自動自發的學習行為。
以下是屬於反應層次的教學目標,它們大多與學習興趣(interest)有關:
  • 能完成指定的家庭作業 (2.1)
  • 能服從學校的游泳池管理規則 (2.1)
  • 願意參與班級討論 (2.2)
  • 願意報名擔任醫院義工 (2.2)
  • 主動要求上台朗讀課文 (2.3)
  • 聽音樂會時會鼓掌叫好 (2.3)

三、價值觀的建立

價值觀是個人經過思考而認為重要且有用的一些信念。人們對於各種不同的價值觀有著不同程度的認知上的相信與情感上的接納。

抽象的價值觀念,一部份是來自於個人自己做思考、評估、選擇的結果,但大部份是一種社會的產物,它透過社會生活與學校教育影響學生,讓學生逐漸接受和內化,而成為指引他的行為的規準。

價值觀的建立(valuing)在行為上不只是要樂於反應,還要穩定與持續,讓他人足以認出其價值觀。這一層次又可以再依序分為接納、偏好和誓約三個層次。

3.1 價值觀的接納

價值觀的接納(acceptance of a value)指學生理解與認可一種價值觀,對它並不排斥,並且相信它的重要性,願意在日常行為中將它納入考慮。
在評量時,只要學生在有高度內部一致性的態度量表或興趣量表上得到相對低的正向分數,都可算是已經接納該項價值觀了。

3.2 價值觀的偏好

價值觀的偏好(preference for a value)指學生重視和珍惜自己所選擇的價值觀,並願意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這時學生已經開始為這價值觀投下時間和精力。
評量的方法是設計一種情境來讓學生自由做選擇,而多次選擇的一致性就可以顯示學生對某一價值觀偏好的程度。

3.3 誓約與堅信

誓約與堅信(commitment or conviction)指學生毫無懷疑地確信自己所選擇的價值觀是正確的、最好的,且依據自己選擇的價值觀採取主動的行動,並一再重複實行,具有一致性和恆久性。
這部份的評量主要是依靠長時間的觀察,觀察者要尋找證據來證明該學生:(1)持有該價值觀已經有一段時間,而且還可能繼續保持下去;(2)因為這價值觀而做了重大的投資(時間、精力、金錢);(3)為了這價值觀而採取具體、明確的行動(如,持續投書、示威遊行等)。

以下為價值觀的建立層次的教學目標,它們大都與態度或欣賞(attitudes and appreciation)有關係:
  • 相信公開討論有助於衝突的解決 (3.1)
  • 認為相互忠實乃是婚姻成功的必要條件 (3.1)
  • 經常欣賞古典音樂 (3.2)
  • 經常公開對弱勢團體的福利表示關心 (3.2)
  • 經常公開表明反核的立場,並發表反核文章 (3.3)
  • 經常參與禁煙活動,並成為領導人物 (3.3)

四、組織

組織(organization)是指學生把不同的價值觀放在一起,解決它們之間的衝突,並開始建立起一個具有內部一致性的價值系統。它強調的是各個價值觀之間的比較、關連和綜合。
組織又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一個是價值觀的概念化(例如:體會每一個人在環境保護上的責任),一個是價值系統的組織(例如:擬定一職業計畫以滿足自己經濟安全及社會服務的需求)

4.1 價值概念的形成

價值概念的形成(conceptualization of a value)是強調對某種價值觀進行分析、比較、區辨以釐清它的獨特性,並界定其範圍的工作。

4.2 價值系統的組織

價值系統的組織(organization of a value system)強調的是個人擁有的多種價值觀之間的聯繫與協調及其階層順序的建立。這一層次的目標與認知層次的「評鑑」有密切關係,學生因為生活經驗及環境背景的不同,以不同的規準來判斷各種價值觀,排列出不同的價值階層順序。
在教學上,領導學生做進行道德兩難困境(moral dilemmas)的討論,有助於解決價值的衝突並決定價值的階層順序;另外,使用價值澄清法(values clarification)中的「價值等級排列」,也有助於建立個人的價值階層。
以下是組織層次的教學目標,它們大都與個人生活哲學的建立(development of a philosophy of life)有關。
  • 瞭解在民主社會中自由與責任要取得平衡(4.1)
  • 瞭解並接納自己的優點和限制(4.1)
  • 能安排自己的生活,使能力、興趣和信仰之間能夠和諧(4.2)

五、由價值觀或價值體系所塑造的品格

由價值觀或價值體系所塑造的品格(characterization by value or value complex)是指由於個人價值系統的影響,而在某些方面某相產生主動、長期、一致性的行為,而形成他個人的生活風格(life style)。
由於這部份較屬於長期的目標,一般教師很少將它納入評量範圍,但在人格測驗上它卻是經常被測量的特質。

5.1 類化的心理傾向

類化的心理傾向(generalized set)指的是個人對於相關的情境或對象會表現出一種持久而一致的反應,亦即他已經開始形成對某些事物的一般性態度,他的行為是可以預測的。

5.2 品格的形成

品格的形成(characterization)是指個人的價值系統不只藏諸於內,而且形諸於外,成為這個人的獨特個性。它已經變成一種長期的、穩定的人格特質。這一層次涉及到個人的宇宙觀、世界觀、生活哲學的內在一致性,它使得人的行為、態度、信念等表裡一致,而不會言行不一。
以下是該層次的教育目標,它們主要是與生活風格或適應型態(general patterns of adjustment)有關。
  • 養成不自我防衛,願意客觀面對問題的習慣 (5.1)
  • 養成節儉的生活習慣 (5.1)
  • 建立維護公義的人生觀 (5.2)
  • 培養愛人如己的品格 (5.2)

1 則留言:

自在飛翔 提到...

謝謝您用用心的整理

讓我受益良多^^